轉載-生活新聞-短評-以人為本不是這個意思

旺報 - 2012年2月2日 上午5:30
旺報【本報訊】
廈門市3月1日起規定電動自行車須掛牌,並限制行車區域,這是交通管理的一大步。但交通管理要配之以合理的交通規畫,大陸各城市道路大都未設計機慢車專用道,加上大車賠小車的「以人為本」觀念,變相鼓勵小車隨心所欲,交通秩序焉能不亂。
台灣道路機車非常多,但很少見機車發生車禍,至少肇事率比大陸低,原因就在「各行其道」,誰走錯車道誰負責。
在廈門,摩托車(市區禁摩令如同具文)與電動自行車都騎在快車道上,一般道路很少有慢車道,即使林蔭相隔的大馬路,最外側車道(大陸稱輔道)也不是機慢車優先道。根本來講,大陸交通法律不承認機慢車存在,所以道路不規畫機慢車道,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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