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未服役役男 出國旅遊應先完成出境手續
軍聞社 - 2012年2月11日 上午12:00
(軍聞社記者莊家宏臺北十一日電)今年一月一日起,民國八十二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有役男身分,內政部籲請未服兵役役男在出國旅遊觀光前,應事先申請核准,以免造成困擾。 內政部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但近年來經常有已達役齡身分者,因為沒有辦理役男出境核准手續,以致於在出國當天到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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