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外籍看護當幫傭 應曉薇罰三萬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10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日前被發現違規讓外籍看護工阿蘭(化名)接送小孩,經台北市勞工局派員訪談調查,確定應曉薇讓看護工從事許可外工作,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三萬元罰鍰。應曉薇透過辦公室表示,願意接受裁罰處分。
勞工局表示,應曉薇合法申請聘僱阿蘭擔任看護工,照顧行動不便的母親,但阿蘭照顧應母之餘,還得為她接送小孩,阿蘭的工作已明顯超出勞委會核准的工作範圍。
雖然應曉薇一再強調,這是因為阿蘭與她相處融洽,主動幫忙,但應曉薇確實未反對或阻止阿蘭從事許可外工作,依法雇主應被處以三萬元罰鍰。勞工局表示,這項裁處書今日或明日會送達雇主應曉薇。
▼3則網友回應▼
  • liangzi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這樣剛脆請外勞來台灣當少奶奶不是更好嗎!台灣的外勞待遇已經夠好了!我家對外勞很好,結果第二次幫他申請來後不到一個月她就逃跑,後又打電話回來說後悔要回來,還打給我家所有的親朋好友哭訴請求情要回來,我們都原諒了,但後來就人間蒸發了,直到(感謝)被警察抓到.(後換了名字又跑到澳門去打工,還打電話來和我們道歉)可有誰考慮過在此期間我們被照顧的老人及家人都身心俱疲,除了經濟上的損失外,在半年間都被她弄得快瘋了.這樣的處境政府有為我們台灣老百姓著想過嗎?更何況連請台灣的幫傭也都會幫忙做一些家理力所能及的事,大家方便願意就好.政府是不是管得太寬了!少一點外勞反而台灣人的就業率可能會更高一點呢! 為什麼台灣政府不維護台灣人,反而一味維護外國人?這麼得重洋媚外?請看看國外是怎麼對外勞的!我們台灣真的很善良了!政府官員的政策都是寫給上面的人看的,只要老闆高興,卻不管他是否符合民意! 執政的人都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嗎?!
  • 王師父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幫傭滴問題.普遍存在.勞委會應好好深思改變.人是你放進來的.卻限制外勞與僱主權益與自由.採取開放報備制.不用偷偷摸摸.應比較合乎現況吧.
  • 順天  •  台北, 臺灣  •  6日前
    台灣對外勞ㄉ禮遇是全世界最好ㄉ多做一些顧主家內事有何妨政府勿驕枉過正悶心自問那家ㄉ外勞只做申請名義以內ㄉ事應該盡快修法給顧主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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