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投資持股逾10% 法官遭彈劾
中央社 - 2012年2月16日 下午6:32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6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新竹地方法院法官盧玉潤投資家族公司達資本總額42.5%,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持股不得超過10%」限制,今天以13票對零票,全數通過彈劾盧玉潤。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通過監察委員陳健民、吳豐山提案,彈劾盧玉潤,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陳健民說,公懲會將根據案情不同,做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不同程度處分。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
監察院彈劾審查會通過監察委員陳健民、吳豐山提案,彈劾盧玉潤,並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陳健民說,公懲會將根據案情不同,做出「撤職、休職、降級、減俸、記過、申誡」等不同程度處分。
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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