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這種媽 媒介女兒賣淫 毒母判13年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彰化市一婦人,媒介兩名就讀國中、國小的親生女兒與鄰居和清潔工阿伯性交易,卻將女兒的皮肉錢拿去買毒品,只拿糖水餵一歲兒子;一審判十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五十萬元,二審維持原判,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判十三年,併科罰金廿萬元。
另外,兩名嫖客柯姓清潔工 (六十三歲)從原判九年二月,改判三年十一月,林姓鄰居(四十六歲)原判六年二月,改判三年八月。更一審法官改認定該婦人逼女兒賣淫的次數並非一審認定的廿七次,而是六次,因而減輕部分刑期。
該名卅六歲婦人目前仍被羈押,兩個女
彰化市一婦人,媒介兩名就讀國中、國小的親生女兒與鄰居和清潔工阿伯性交易,卻將女兒的皮肉錢拿去買毒品,只拿糖水餵一歲兒子;一審判十八年徒刑,併科罰金五十萬元,二審維持原判,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判十三年,併科罰金廿萬元。
另外,兩名嫖客柯姓清潔工 (六十三歲)從原判九年二月,改判三年十一月,林姓鄰居(四十六歲)原判六年二月,改判三年八月。更一審法官改認定該婦人逼女兒賣淫的次數並非一審認定的廿七次,而是六次,因而減輕部分刑期。
該名卅六歲婦人目前仍被羈押,兩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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