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猥褻女外勞 前移民署官員重判
中央社 - 2012年2月8日 下午5:56
(中央社記者黃進恭台中8日電)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前隊長時保寧,被控利用遣返非法外勞職權,以詢問案情為由,猥褻4名女外勞。台中高分院今天依強制猥褻、利用權勢猥褻等罪,合併判刑他5年。
合議庭法官就時保寧犯下的3起強制猥褻罪,分別判刑1年10月、1年10月、1年2月,均可上訴。另一宗利用權勢猥褻罪的部分,時保寧被判刑5月,但這部分原本檢察官也是依強制猥褻起訴,法官審理後改依利用權勢猥褻判刑,因此檢方可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時保寧於民國98年3月5日、10日、4月15日,明知被害人即將被遣返出境,仍以詢問案情為由,將被害人提解到面談室,要被害人脫衣後,進而摸胸、強行環抱親吻等,強
合議庭法官就時保寧犯下的3起強制猥褻罪,分別判刑1年10月、1年10月、1年2月,均可上訴。另一宗利用權勢猥褻罪的部分,時保寧被判刑5月,但這部分原本檢察官也是依強制猥褻起訴,法官審理後改依利用權勢猥褻判刑,因此檢方可上訴,被告不得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時保寧於民國98年3月5日、10日、4月15日,明知被害人即將被遣返出境,仍以詢問案情為由,將被害人提解到面談室,要被害人脫衣後,進而摸胸、強行環抱親吻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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