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比中指辱警 男遭判拘役40日
中央社 - 2012年2月9日 下午9:16
(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9日電)南投一名劉姓男子被控2度對巡邏警車比中指侮辱警察,南投地方法院今天以刑法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應執行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南投地院簡式審判指出,被告劉姓男子因自認有遭受警方長期騷擾、監視等情事,於去年9月22日在南投草屯鎮太平路見執行勤務的巡邏車,竟對著巡邏車前方比中指侮辱執勤警察,警察見狀欲進行盤查,但劉某隨即逃逸無蹤。
去年10月26日,草屯警分局一輛巡邏警車行經草屯成功路時,騎腳踏車的劉姓男子又對警車比中
南投地院簡式審判指出,被告劉姓男子因自認有遭受警方長期騷擾、監視等情事,於去年9月22日在南投草屯鎮太平路見執行勤務的巡邏車,竟對著巡邏車前方比中指侮辱執勤警察,警察見狀欲進行盤查,但劉某隨即逃逸無蹤。
去年10月26日,草屯警分局一輛巡邏警車行經草屯成功路時,騎腳踏車的劉姓男子又對警車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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