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毆運將案 重傷未遂最重6年

中央社 - 2012年2月10日 下午2:3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0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毆傷運將案,檢察官已著手撰寫書類。若Makiyo被認為涉犯重傷未遂,刑度最重6年。
檢方已取得被害司機診斷證明書、傷勢照片、車損照片及疑沾友寄隆輝鞋印的帽子、目擊者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影片等資料。由於案發現場的商店監視器有錄到疑似女子喊「揍他」等聲音,檢方正調閱釐
▼5則網友回應▼
  • 郭姊  •  台北, 臺灣  •  6日前
    才6年啊?太便宜牠了吧!應以殺人未遂判吧!
    媒體拜託!不要再讓牠在電視上出現了,看了真的很假,很噁心! 醜陋到極點!
  • 天國的尾巴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依照 監獄不成文慣例
    小尾關完出獄 會自動 升級
    尤其 台灣改版後 人權硬體也加強
    讓受刑人尤如(回家)般 舒適
    難怪
    友寄想全攬 回日後 爆走族生級爆跑族
    其實我倒希望 ma全攬 友寄遣送
    會有更大 效果
  • 嘴巴 大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這是甚麼新聞
    難怪引起一片噠伐聲
    新聞要寫得好應該先加強自己的本質學能
  • Jeff  •  宜蘭市, 臺灣  •  6日前
    先把那二個鬼子打到跟林姓運將一樣重的「普通」傷害再來談法吧!
  • 秋天的氣息男  •  嘉義市, 臺灣  •  6日前
    ㄎㄎ...司法再開始軟囉...這事件要是自己台灣人做的..我看.不判個10年.8年外+賠償巨額是無法過去的....真是無氣魄無勇氣A台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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