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毆司機案疏失 警將列訓練範例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0日 下午6:26
林姓計程車司機遭搭車的藝人痛毆重傷,其中一位熱心的計程車司機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卻被放在警察局六天後才被發現,台北市警局已經為此做出懲處。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這個情況將做為員警在職訓練的案例,避免類似情況重演。(戎華儀報導)
林姓司機遭乘客痛毆,當時現場附近有幾位計程車同行的行車紀錄器拍到案發畫面並提供給警方,其中有拍到藝人Makiyo用腳踹人的畫面卻被擺在警局六天後,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看電視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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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司機遭乘客痛毆,當時現場附近有幾位計程車同行的行車紀錄器拍到案發畫面並提供給警方,其中有拍到藝人Makiyo用腳踹人的畫面卻被擺在警局六天後,承辦此案的檢察官看電視才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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