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Makiyo官司 和解成關鍵
中央社 - 2012年2月11日 下午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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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Makiyo官司 和解成關鍵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1日電)藝人Makiyo與友人友寄隆輝被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法界人士認為,是否達重傷害仍有爭議,若法官改認定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被害人若同意和解而撤告,Makiyo得免牢獄之災。
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踢踹計程車司機案,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並認定Makiyo藉詞狡飾、態度惡劣;友寄隆輝施用暴行、手段凶殘,分別求刑4年與6年。
律師賴芳玉指出,刑法中的重傷害罪構成要件,是必須造成對方嚴重減損器官功能,或身體某個部位殘障的重大傷害,而本案被害司機已轉入一般病房,未來法官會不會以重傷害罪認定仍有空間。
賴芳玉說,Makiyo與友寄隆輝的犯行若構成一般「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在一審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被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1日電)藝人Makiyo與友人友寄隆輝被依重傷害未遂罪起訴,法界人士認為,是否達重傷害仍有爭議,若法官改認定普通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被害人若同意和解而撤告,Makiyo得免牢獄之災。
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踢踹計程車司機案,台北地檢署依重傷害未遂罪嫌起訴,並認定Makiyo藉詞狡飾、態度惡劣;友寄隆輝施用暴行、手段凶殘,分別求刑4年與6年。
律師賴芳玉指出,刑法中的重傷害罪構成要件,是必須造成對方嚴重減損器官功能,或身體某個部位殘障的重大傷害,而本案被害司機已轉入一般病房,未來法官會不會以重傷害罪認定仍有空間。
賴芳玉說,Makiyo與友寄隆輝的犯行若構成一般「普通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是告訴乃論罪,只要在一審辯論終結前達成和解,被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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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指 • 南投市, 臺灣 • 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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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win • 台北, 臺灣 •
很多人在罵網友群情激憤,一時熱情要求判刑,不體諒司機本人的心情.生計與決定。
我想試問,今天要不是新聞播出來網友憤慨引發迴響,這事件會鬧大?
不鬧大會有那麼多人熱心提供證據?會有人捐50萬100萬給家屬?警察疏失會被查出來?
每天都有人遭受暴力事件,被關切的有幾人?今天這件案件是否和解當然決定權是在司機本人,但網友不能期待犯罪者受到該有的懲罰?
講過好幾次了,一般人不是不願意告,是負擔不起。今天這名司機今天不管告不告,捐款就已經是他年收入的幾倍了,別的暴力事件受害者有人捐款給他們嗎?有捐上百萬嗎?有些甚至殘廢影響終生工作,有人捐款嗎?他們甚至連想和解談和解金都要看對方臉色
有這個機會,有這個本錢去矯正犯罪就花錢和解這陋規陋俗,(我要再強調,很多人不是不願意告,是負擔不起) 為何不做?
說穿了,要是一開始家屬就表示絕對會和解,試問還有那麼多熱心民眾去提供證據嗎?提供證據的人也要花自己的時間去做筆錄,被傳喚,也沒有好處拿。
又或者還會有人捐那麼大筆的款項嗎?可能捐個幾萬讓她們眼前過的去而已。
這些提供證據,捐款的人難道不是希望正義伸張,犯罪者受到應有制裁嗎?
我不相信這其中有多少人是為了讓這案件和解而這樣做的
講難聽點,要和解先把捐款捐出來作公益再去和解,不要把別人的熱心與期望當成和解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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