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關島遊泡湯 教授告旅行社勝訴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3日 上午11:47
一名教授去年暑假想帶家人到關島渡假,但出發前,旅行社沒有清楚告知,「12歲以上小孩必須攜帶身分證」一事,導致教授的孩子在登機前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教授全家人的出國行程因此泡湯。台北地院審理後,判決旅行社要賠償團費跟違約金,共新台幣二十八萬多元。全案可上訴。(潘千詩報導)
判決書指出,去年六月中,張教授在旅遊網報名團費三萬五千五百元的「關島」六日旅遊行程,一家四口人共計十四萬兩千元。而旅行社的業務也在出發前告知教授,必須攜帶護照和身分證正本,至於十二歲以下孩童攜帶戶口名簿。不過教授當時反問業務,小孩若剛滿十二歲要準備什麼?業務則是回答,有身分證帶身分證,沒有就帶戶口名簿。一直到七月十九號出發當天,張姓教授的十二歲小
判決書指出,去年六月中,張教授在旅遊網報名團費三萬五千五百元的「關島」六日旅遊行程,一家四口人共計十四萬兩千元。而旅行社的業務也在出發前告知教授,必須攜帶護照和身分證正本,至於十二歲以下孩童攜帶戶口名簿。不過教授當時反問業務,小孩若剛滿十二歲要準備什麼?業務則是回答,有身分證帶身分證,沒有就帶戶口名簿。一直到七月十九號出發當天,張姓教授的十二歲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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