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露骨信件洩情 小三遭訴
中央社 - 2012年2月14日 上午11:05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台北13日電)陳姓女子與有婦之夫暗通款曲多年,直到妻子在丈夫的電子信箱發現用詞露骨的曖昧信件,才讓地下情曝光。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妨害家庭罪嫌將陳女起訴,求刑10月。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現年48歲、家住台南的陳女,在民國83年間因生意往來,結識從事貿易的廖姓男子,兩人互動密切日漸產生情愫,便隱瞞廖男妻子,展開長達十多年的不倫戀。
兩人相戀時多次在雙方住處、辦公室及各大飯店等地發生性關係,平均一個月1到2次,期間廖男還曾將陳女介紹給妻
根據檢方起訴書指出,現年48歲、家住台南的陳女,在民國83年間因生意往來,結識從事貿易的廖姓男子,兩人互動密切日漸產生情愫,便隱瞞廖男妻子,展開長達十多年的不倫戀。
兩人相戀時多次在雙方住處、辦公室及各大飯店等地發生性關係,平均一個月1到2次,期間廖男還曾將陳女介紹給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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