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後座繫安全帶】運將盡告知義務 未繫罰乘客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5日 下午2:05
〔自由時報記者蔡偉祺/台北報導〕藝人Makiyo及友人友寄隆輝毆打計程車司機案件,讓最近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接獲許多民眾詢問電話,警方重申,只要計程車駕駛已盡告知義務,但乘客仍未繫安全帶,處罰對象為乘客。但交大也提醒,部分負載人數僅為四人的車輛,後座只有兩條安全帶,乘坐第三個人就屬超載,處罰三千元比未繫安全帶更重。
執法組長黨一凡說,計程車駕駛只要透過文字、圖畫、口頭、語音等方式,告知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的規定,警方開單的處罰對象即為乘客,不過,若民眾違規是因不得已情況,像是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狀況,警方仍會視個案情況認定,改以勸導代替舉發。
交大也說,最近常有民眾反映,後座僅配備兩條安全帶,第三名乘客
執法組長黨一凡說,計程車駕駛只要透過文字、圖畫、口頭、語音等方式,告知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的規定,警方開單的處罰對象即為乘客,不過,若民眾違規是因不得已情況,像是身體不適,或其他特殊狀況,警方仍會視個案情況認定,改以勸導代替舉發。
交大也說,最近常有民眾反映,後座僅配備兩條安全帶,第三名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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