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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犯罪故意… 那以後我去投票…,我也要拍照…,放到FB上…
這是我們要的公平正義嗎??台大的法律人跑到那裡了請說說話,///阿扁///小馬先生///
我~~~~呸.....呸......呸 無知......低能.......自以為是 要怪就該怪~~~~父母教育失敗、老師說時沒注意聽。
都老大不小了,會不知道選舉不可拍照亮票嗎?還大喇喇的po在FB, 最後以"沒有故意犯罪行為"結案,檢方還真會判啊!!
要記取教訓,在投開票所的這些想出風頭舉動可能惹一身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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