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陪睡抵債〉女控性侵 男不起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6日 上午4:27
〔自由時報記者胡健森/宜蘭報導〕一名年約30歲的女子,因不滿邱姓友人不斷催討19萬元的債務,指控邱某要求陪睡抵償利息,涉嫌觸犯強制性交及重利等罪,但檢察官發現,是女子同意以性行為抵償債務利息,且女方先前從未報案求助,還主動與邱姓男子頻繁聯繫,與一般性侵案被害者反應迥異,難以單憑女子指控認定被告有罪,全案做出不起訴處分。
提告的女子戶籍設在花蓮,與家住宜蘭的被告邱某原為朋友關係,並從民國93年兩人即發生性行為,且維持6年,期間女方也陸續向男方借錢,其中有19萬元簽立本票。
男以電話錄音自清
女方指控說,被告邱某藉著兩人之間的債務關係,強迫以每個月陪睡2次的方式抵償利息,每陪睡一次可扣抵4000元至5000元不等,已經涉嫌觸犯重利及強制性交等罪嫌。
男方反駁說,他與女方多年前就有性行為關係,原先都還
提告的女子戶籍設在花蓮,與家住宜蘭的被告邱某原為朋友關係,並從民國93年兩人即發生性行為,且維持6年,期間女方也陸續向男方借錢,其中有19萬元簽立本票。
男以電話錄音自清
女方指控說,被告邱某藉著兩人之間的債務關係,強迫以每個月陪睡2次的方式抵償利息,每陪睡一次可扣抵4000元至5000元不等,已經涉嫌觸犯重利及強制性交等罪嫌。
男方反駁說,他與女方多年前就有性行為關係,原先都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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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兄 • 台北, 臺灣 • 13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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