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個資法擴大適用 擬7/1上路
新頭殼 - 2012年2月16日 下午1:08
新頭殼newtalk 2012.02.16 謝莉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今(16)日在行政院院會聽取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劃與展望」報告後,指示法務部參酌包含金融界等各界意見,就相關問題、因應對策及後續處理建議,於2個月內完成評估報告,並請政委羅瑩雪會同張善政協助。據了解,目標設定最快於7月1日上路。
2010年4月立法院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修正主軸在於擴大保護客體為所有個人資料,除了電腦處理外,包括人工紙本、電子文件等個人資料,並取消行業別限制,包括所有法人、團體、個人、產業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受到規範。
因此,在個資法修正後,原指定8大產業別已擴大適用範圍至各行各業,且已於去年10月27日公告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舉凡網路新興型態,包括網路行銷、Google Map、網購等全部行業均將納入管理,並擴大至所有自然人、法人、團體、產業,皆適用新版個資法。
由於個資法涉及各行各業,並
行政院長陳冲今(16)日在行政院院會聽取法務部「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規劃與展望」報告後,指示法務部參酌包含金融界等各界意見,就相關問題、因應對策及後續處理建議,於2個月內完成評估報告,並請政委羅瑩雪會同張善政協助。據了解,目標設定最快於7月1日上路。
2010年4月立法院將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個資法),修正主軸在於擴大保護客體為所有個人資料,除了電腦處理外,包括人工紙本、電子文件等個人資料,並取消行業別限制,包括所有法人、團體、個人、產業對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與利用均受到規範。
因此,在個資法修正後,原指定8大產業別已擴大適用範圍至各行各業,且已於去年10月27日公告個資法施行細則草案,舉凡網路新興型態,包括網路行銷、Google Map、網購等全部行業均將納入管理,並擴大至所有自然人、法人、團體、產業,皆適用新版個資法。
由於個資法涉及各行各業,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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