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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罰---那一個外籍看護//沒有帶小孩/買菜/溜狗--因他是國民黨-就狠狠 開放照相/獎金---加重罰款
身為民意代表知法犯法應該罰15萬吧..
真可恥 讓這種人落選 丟人現眼 接受訪問還一副無辜臉
王子犯法應與庶民同罪, 而且因身份問題, 更應加重處理, 身為議員理應知道相關條例, 怎可因為議員身份, 不敢輕舉妄動, 北市府請硬起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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