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美麗灣開發案判決定讞 即日停工!
原視 - 2012年2月8日 下午10:04
【KacawFuyan/vuluq】
受到台東地方高度關注的美麗灣開發案,儘管台東縣政府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到最後有關環評部分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已做出台東縣政府判決敗訴定讞,台東縣長8日在縣務會報上正式宣布了美麗灣渡假村的停工決定,目前將回到環評通過前的程序,在環評未解決前,一定必須停工。
回顧美麗灣開發始末,2004年12月間,美麗灣渡假村公司與台東縣政府簽約,以「BOT」方式,開發杉原海水浴場經營案,面積近六萬平方公尺,依法應以整體開發面積申請環境評估。
2005年3月8日,縣政府以「配合開發需要」為理由,同意辦理土地合併後再分割,因面積不足一公頃,不必進行環評,該公司取得執照,興建美麗灣飯店並開始動工。
台灣環保聯盟函請縣政府要求停工被拒而興訟,去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停工,縣政府上訴,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發回重審。更一審合議庭法官指出,興建旅館面積雖小於一公頃,但整體開發案土地為五萬九千多平方公尺,應依
受到台東地方高度關注的美麗灣開發案,儘管台東縣政府上訴到最高法院,但到最後有關環評部分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已做出台東縣政府判決敗訴定讞,台東縣長8日在縣務會報上正式宣布了美麗灣渡假村的停工決定,目前將回到環評通過前的程序,在環評未解決前,一定必須停工。
回顧美麗灣開發始末,2004年12月間,美麗灣渡假村公司與台東縣政府簽約,以「BOT」方式,開發杉原海水浴場經營案,面積近六萬平方公尺,依法應以整體開發面積申請環境評估。
2005年3月8日,縣政府以「配合開發需要」為理由,同意辦理土地合併後再分割,因面積不足一公頃,不必進行環評,該公司取得執照,興建美麗灣飯店並開始動工。
台灣環保聯盟函請縣政府要求停工被拒而興訟,去年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停工,縣政府上訴,被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發回重審。更一審合議庭法官指出,興建旅館面積雖小於一公頃,但整體開發案土地為五萬九千多平方公尺,應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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