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學童交通導護 老師扛全責引爭議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9日 下午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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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學童交通導護 老師扛全責引爭議
新聞報導: 竹縣護童 婦幼隊逐校執勤2012年2月7日 上午12:04
新聞報導: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2012年2月9日 上午6:05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導護應由誰負責?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接送孩子上下學基本上是家長的責任,部分教師也認為他們的工作責任不應無限擴大。彰化縣教育處希望教育部能明文規定,把交通導護訂為教師的工作內容之一,引發討論。
全教會︰家長有責 不應推給老師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接送孩子上下學基本上是家長的責任,馬路指揮權屬於警察職權,如果家長、警察人力無法負擔,學校站在維護學童安全的立場,是可以提供協助,但應由教育部、各縣市、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商,明訂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劉欽旭指出,交通導護的狀況常因地制宜,新北市在上下學期間,會派警察在主要路口指揮交通,幾年前尚未改制的高雄縣則由全縣學校的校長、行政主管、老師一起輪值交通導護。不過,老師沒有實際的交通指揮權,在很多地方
新聞報導: 竹縣護童 婦幼隊逐校執勤2012年2月7日 上午12:04
新聞報導: 兒童十大安全新聞 交通意外就占六成2012年2月9日 上午6:05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胡清暉/台北報導〕學生上下學的交通導護應由誰負責?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接送孩子上下學基本上是家長的責任,部分教師也認為他們的工作責任不應無限擴大。彰化縣教育處希望教育部能明文規定,把交通導護訂為教師的工作內容之一,引發討論。
全教會︰家長有責 不應推給老師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接送孩子上下學基本上是家長的責任,馬路指揮權屬於警察職權,如果家長、警察人力無法負擔,學校站在維護學童安全的立場,是可以提供協助,但應由教育部、各縣市、教師團體透過團體協商,明訂相關的權利與義務。
劉欽旭指出,交通導護的狀況常因地制宜,新北市在上下學期間,會派警察在主要路口指揮交通,幾年前尚未改制的高雄縣則由全縣學校的校長、行政主管、老師一起輪值交通導護。不過,老師沒有實際的交通指揮權,在很多地方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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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夢成真 • 台北, 臺灣 • 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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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ine •
不會漠視啦!倒是家長請您幫幫忙,配合我們的指揮讓學生順利進出校門,別瞧不起用肉身擋車的導護和愛心家長。以本校為例,就常有家長硬是要開車直衝進校舍區只為讓自己小孩少走那麼一點點路,不顧其他學生的安全。被導護老師勸阻時,一個案例是回嗆「我是某某法官,你只不過是個小小的導護憑什麼攔我?」另一個是嗆「我是水果報的記者,你敢攔我試試看?」S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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