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評盛治仁緋聞 PO文不起訴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9日 上午4:31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男子潘應辰於99年6月從世貿中心大樓的辦公室電腦,以暱稱「文建會包打聽」及「偷雞不著吧」為題,發表「文建會上下都知道你一心要任用李文儀當你的機要,聽奧的人也都知道你最喜歡的人就是李文儀,你對他沒有非份之想嗎?」等語,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因而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妨害名譽罪告訴,檢方調查後,認為犯罪嫌疑不足,昨將潘男不予起訴。
檢方認為,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喜歡」兩字是「快樂、高興、喜愛」之意,身為主管之人,多半不會邀請自己不喜歡之
檢方認為,根據教育部國語辭典解釋,「喜歡」兩字是「快樂、高興、喜愛」之意,身為主管之人,多半不會邀請自己不喜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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