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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警察很會吃案!!
中央社與記者公佈證人照片\動機可疑=證人以後若發生ˋ意外ˋ你們要負所有責任‵也會遭天打雷劈
所以證據應該先給媒體?以免偵查不公開給搓掉了?
警政署還沒過完年.
那個年代的狗屎資深記者的胡啟聖一直在為苿樹代說項,一直強調說謊是犯罪人的必然反應,真是垃圾!!我們要不要公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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