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怠速雖不違法 卻有礙警健康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3日 上午4:24
記者王俊忠/專題報導
台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第六條中規定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醫療車、垃圾車、清溝車、拖吊車等車輛執行職務時有怠速必要者,排除在禁止怠速車輛之列。
台南市民林良樹認為,警車怠速雖不違法,但長時間怠速的警車在現實上會對車子本身、環境與執勤員警健康有所傷害,國內警政高層應積極思考改善方法,治安作為才稱得上是有「疼心」的環保概念。
尤其是國內各縣市警用巡邏車「何其多」,每週
台南市反怠速自治條例第六條中規定包括警車、消防車、救護車、醫療車、垃圾車、清溝車、拖吊車等車輛執行職務時有怠速必要者,排除在禁止怠速車輛之列。
台南市民林良樹認為,警車怠速雖不違法,但長時間怠速的警車在現實上會對車子本身、環境與執勤員警健康有所傷害,國內警政高層應積極思考改善方法,治安作為才稱得上是有「疼心」的環保概念。
尤其是國內各縣市警用巡邏車「何其多」,每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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