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人民觀審 士林嘉義先試辦

中央社 - 2012年2月13日 上午10:56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嘉義市13日電)司法院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若順利通過,未來民眾可擔任重大案件觀審員,表達判決意見。司法院今天在嘉義地方法院召開說明會,初期擇定士林、嘉義2地方法院試辦。
嘉義地方法院表示,司法院為使人民參與刑事訴訟程序,提升司法的透明度,增進人民對司法的了解與信賴,今年1月11日司法節公布「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全文共81條。
根據司法院規劃,若觀審制能在明年上路,屆時死刑、無期徒刑以上的重案,可納入民眾擔任觀審員,組成觀審法庭。觀審員可在審判長同意下,詢問被告或證人,
▼5則網友回應▼
  • 小p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觀審員,就如同九品芝麻官裡看熱鬧的鄉民。
  • 蹲在路邊的河馬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觀審又怎樣?
    反正最後還是靠法官的心証阿,觀審的鄉民一點作用也沒有。
  • Mia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最可笑的制度。沒有辦法對判決起任何實質的影響。只是去看看,寫篇沒有用的報告。幹嘛浪費大家時間。要辦就要辦參審制
  • b.boss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第一!早就該做了!(你們對人民素養有疑慮!我們還對你們這群恐龍飯桶有意見呢)!第二!觀審人民只能提供意見但不受影響!(意思是只是來看好戲的!回去轉傳告訴其他人民你們要是與官做對的下場就是即使有人民在現場支持你也沒有用!因為只有官僚恐龍說了算!所以這其實是要對人民進行嚇阻做用!)
  • 北橫高空彈跳  •  台北, 臺灣  •  3日前
    應建立陪審團制度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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