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娛樂新聞-侵犯歌詞著作權 羅大佑獲不起訴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8日 下午4:49
藝人羅大佑因多次公開演唱「心肝寶貝」、「火車」等台語歌,結果被作詞人「李坤城」提出違反著作權法的告訴。但檢方偵辦後認為,部分歌曲侵權的追訴時效已過,部分歌曲又是兩人共同創作,本來就有著作權,因此作出不起訴處分。(潘千詩報導)
不起訴書指出,作詞人李坤城前年向警方指控,羅大佑涉嫌侵犯他的歌詞著作權。李坤城指出,「心肝寶貝」、「 火車」等六首閩南語歌曲全是他的創作,也曾和羅大佑簽約明訂,每年要寫十二首閩南
不起訴書指出,作詞人李坤城前年向警方指控,羅大佑涉嫌侵犯他的歌詞著作權。李坤城指出,「心肝寶貝」、「 火車」等六首閩南語歌曲全是他的創作,也曾和羅大佑簽約明訂,每年要寫十二首閩南
▼4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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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l • 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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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il •
很惡劣ㄟ
歌詞版權賣出去還可收回的哦?
人家作曲之後又唱紅,你的歌詞版權還可以收回?
這分明是一個陷阱
另外,定義一首歌的是曲而不是詞
否則英文歌日文歌韓文歌,10個人有9個根本聽不懂歌詞,還不是聽的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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