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228連假否 勞、雇協商即可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22日 上午12:01
下周二為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因為中間卡一天星期一,以致於讓很多雇主、勞工朋友們不太清楚能不能夠選擇連續休假的方式彈性休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條件處處長陳慧玲昨(二十一)表示,只要經過勞雇協商後,雇主就可以讓勞工連續休假。
陳慧玲指出,和平紀念日為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所規定的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讓勞工在當天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而自願換取補休者,也是可行的做法,但雇主不能片面規定勞工只能以申請補休的方式處理。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陳慧玲指出,和平紀念日為勞基法第三十七條所規定的應放假之日,雇主應依法給假、給薪,雇主若徵得勞工同意讓勞工在當天出勤者,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於休假日出勤而自願換取補休者,也是可行的做法,但雇主不能片面規定勞工只能以申請補休的方式處理。到[Yahoo!奇摩新聞]詳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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