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二二八上班 勞委會:工資要加倍
ETtoday - 2012年2月21日 下午3:29
生活中心/台北報導
今年2月25日到28日連放4天假,勞委會勞動條件處21日提醒,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是勞基法規定的國定假日,依法雇主要給假、給薪,如果經勞工同意在當天上班,工資應該加倍。
下周二是二二八和平紀念日,勞委會勞動條件處指出,勞雇雙方可以透過協商,比照公部門行事曆調整作息使假期連續,但仍應注意《勞動基準法》相關規範。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其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二二八和平紀念日是國定假日,2月28日當天,雇主需依法給假並給薪,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