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江岷欽涉妨害名譽 永然要求道歉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7日 上午4:24
記者林俊宏、吳志偉/台北報導
Makiyo打人扯出案外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昨天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江岷欽教授本月4日在TVBS 2100週末開講節目中,以「對錯你當律師沒有長眼睛嗎?難道昧著良心的錢你也要賺嗎?還寫這東西恐嚇台灣人,我說我瞧不起這樣的律師」等語,認為已涉及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及民法的侵權行為,要求江岷欽公開道歉。
聲明稿指出,江岷欽在節目中還提到「永然大律師,大家記住這位大律師,我覺得很重要,律師真的都是
Makiyo打人扯出案外案!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昨天發出聲明稿表示,針對江岷欽教授本月4日在TVBS 2100週末開講節目中,以「對錯你當律師沒有長眼睛嗎?難道昧著良心的錢你也要賺嗎?還寫這東西恐嚇台灣人,我說我瞧不起這樣的律師」等語,認為已涉及刑法的妨害名譽罪及民法的侵權行為,要求江岷欽公開道歉。
聲明稿指出,江岷欽在節目中還提到「永然大律師,大家記住這位大律師,我覺得很重要,律師真的都是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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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 • 台北, 臺灣 • 7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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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chbetter • 台北, 臺灣 •
每一個事件的背後究竟如何,往往是晦暗不明的,即使最後經由法院的確定判決,都未必能還原真相。
辯護權是被告的基本權利,也是避免冤獄的方法之一。我們總是容易受媒體影響,認定某個事件就是如何如何,但,這背後有很大的風險。
我認為makiyo的事件,是單純的社會案件,如果定調為日本人欺負台灣人,為被告辯護,就被認定為昧著良心幫其他人來欺負台灣人,實在也不是合理的說法。
應該這麼說吧!律師跟名嘴,似乎都是講話不需要的職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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