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辦德州撲克賽收錢 製作人李典勇判6月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17日 上午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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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辦德州撲克賽收錢 製作人李典勇判6月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電視製作人李典勇以推廣德州撲克名義,向會員收取會費,舉辦德州撲克大賽,李和3名職員被檢方依賭博罪嫌起訴,一審認定是比賽競技,判4人無罪,但高院審理認定,李提供賭博場所,且有營利行為,昨依賭博罪改判4人有罪,其中李典勇6月徒刑,可易科18萬罰金定讞。
現年53歲的李典勇,被控於98年間在台北市內湖開設「歐印娛樂」公司,對外招收年費會員或終身會員,以推廣德州撲克競賽名義,每週二、五,由參賽人另繳交報名費參與比賽,其中8成報名費做為參賽者獎金,2成金額為公司所有。
李典勇等人另涉嫌聘請荷官(在賭場負責發牌,收回客人輸掉籌碼者)等工
〔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電視製作人李典勇以推廣德州撲克名義,向會員收取會費,舉辦德州撲克大賽,李和3名職員被檢方依賭博罪嫌起訴,一審認定是比賽競技,判4人無罪,但高院審理認定,李提供賭博場所,且有營利行為,昨依賭博罪改判4人有罪,其中李典勇6月徒刑,可易科18萬罰金定讞。
現年53歲的李典勇,被控於98年間在台北市內湖開設「歐印娛樂」公司,對外招收年費會員或終身會員,以推廣德州撲克競賽名義,每週二、五,由參賽人另繳交報名費參與比賽,其中8成報名費做為參賽者獎金,2成金額為公司所有。
李典勇等人另涉嫌聘請荷官(在賭場負責發牌,收回客人輸掉籌碼者)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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