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色狼捧現金繳罰金 檢察官要他坐牢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17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甘嘉雯╱桃園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初誆騙女同事到他家拿水果,竟伸出魔爪猥褻她。桃園地院原判陳男八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十六日他捧著廿四萬三千元辦理程序,竟遭執行檢察官駁回聲請,要他直接入監執行,陳男當場傻眼。
執行檢察官認為,陳男猥褻女同事及限制對方自由,也未達成和解,造成她身心重大創傷,若准以易科罰金,罰錢已經無法對被告有所懲戒,故駁回易科聲請,即刻發監執行。
桃園地檢署指出,去年一月廿四日下午二時許,陳男邀請女同事到蘆竹鄉租屋處,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