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法官喊改革最高院 雙方爭點不一
中廣新聞網 - 2012年2月17日 下午6:55
改革最高法院行動聯盟發言人林孟皇今天表示,過去台灣的司法改革都著重在訴訟制度的改革,但真正操縱法律的是法官,尤其是最高法院的法官。法官素質不提昇,只談制度根本沒有用
林孟皇強調,案件若上訴到最高法院,以我國法律規定,將從事實審變成法律審,原則上是針對重大法律問題做處理,可是現在最高法院花太多精神研究法律問題,不只
林孟皇強調,案件若上訴到最高法院,以我國法律規定,將從事實審變成法律審,原則上是針對重大法律問題做處理,可是現在最高法院花太多精神研究法律問題,不只
▼2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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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9557359 • 台北, 臺灣 •
我自己有一個訴訟件.宜蘭地方法院判我敗訴.認定兩造為租賃關係.我不服仍主張借貸關係提取起訴.高院仍駁回.但判決內容認定是借貸關係.因系其中要件(時間)尚未成就.因而判我敗訴.我輸得心服口服..同一對造訴訟之高等行政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我都敗訴.我很不服氣.我認為該大改革應該是行政法院無論是訴訟程序.辯論.或判決書.水準差民事法院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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