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台東受災戶無裁判費 國賠訴訟難行
原視 - 2012年2月17日 下午10:02
八八水災受災戶戴先生,因為台東地方法院清查,他在民國97、98、99年的財稅資料,名下還有原住民保留農地、被沖毀的房屋還有一部汽車,認定他還有繳交國賠訴訟裁判費的能力,駁回法律扶助基金會為他申請的國賠訴訟救助,但是98年八八水災他的房子和農地已經被沖走,財產已經沒了,現在不繳這筆費用,就不能跟政府進行國賠訴訟,很不合理。
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嘉蘭村67戶八八水災受災戶進行國賠訴訟,全部都像戴先生一樣要先繳 一筆裁判費用,才能進入訴訟程序。而基金會為他們申請訴訟救助免繳裁判費,但法院只同意了21戶,其他46戶也像戴先生一樣,財稅資料中,都還有被沖毀
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嘉蘭村67戶八八水災受災戶進行國賠訴訟,全部都像戴先生一樣要先繳 一筆裁判費用,才能進入訴訟程序。而基金會為他們申請訴訟救助免繳裁判費,但法院只同意了21戶,其他46戶也像戴先生一樣,財稅資料中,都還有被沖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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