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DNA採證受限 懸案難見天日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19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陳鴻偉╱台北報導】
十四年前的女大生強盜性侵案、十八年前吳姓女教師姦殺案及更早的廿八年前成德國小女童姦殺案,都是靠著DNA的比對,讓原本消遙法外的歹徒露相,還給生、死被害人一個公道。但DNA採證屬於侵入式行為,不能任意為之,警方私下感嘆,在「保護人權」大旗下,很多性侵犯的DNA無法有效建檔,否則更多懸案將得以順利偵破。
根據現行法令「侵入式採證」,除了殺人、性侵害、強盜這類重大犯嫌可以直採,一般的竊盜、毒品案,警方必需徵求對方同意,才可以採集。
像這件十四
十四年前的女大生強盜性侵案、十八年前吳姓女教師姦殺案及更早的廿八年前成德國小女童姦殺案,都是靠著DNA的比對,讓原本消遙法外的歹徒露相,還給生、死被害人一個公道。但DNA採證屬於侵入式行為,不能任意為之,警方私下感嘆,在「保護人權」大旗下,很多性侵犯的DNA無法有效建檔,否則更多懸案將得以順利偵破。
根據現行法令「侵入式採證」,除了殺人、性侵害、強盜這類重大犯嫌可以直採,一般的竊盜、毒品案,警方必需徵求對方同意,才可以採集。
像這件十四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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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 • 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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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 •
我還贊成應該全民都建立DNA資料呢...反正又沒想做犯罪的事情,指紋DNA資料跟身分證資料一樣是代表是一個人而已,我想沒人能不靠儀器比對只看指紋和DNA就能辨認一個人,比身分證字號更安全呢,也不能光拿到這些資料就能盜用別人身分犯罪,如果以後銀行開戶借貸都須用DNA,而且須當場採樣那人頭帳戶冒貸 冒借等等等也都辦不到了
要是出了意外,無故被害了,無法說話無法分辨了等,這些資料還能幫助別人認出是誰。
現在治安不好,天災意外頻傳建立這些資料對善良無犯罪思想的人來說只會是保護。
沒犯罪意念的人這些資料建檔也不會覺得侵犯到人權,除非有犯罪之心和犯罪事實的人才會想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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