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美最高院:訊囚無需先告知權利
法新社 - 2012年2月22日 下午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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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美最高院:訊囚無需先告知權利
(法新社華盛頓21日電)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今天以6比3投票推翻美國上訴法院裁決,裁定當警方於獄中訊問囚犯另一起犯罪事件,沒有義務主動告訴犯人他們有權保持緘默,並等待律師到場。
這起案件涉及密西根州嫌犯費爾茲(RandallFields)。警方於密西根州監獄訊問其攻擊12歲女孩的案件,且未告知他有緘默權。
由於他並未被告知美國著名的「米蘭達權利」
(法新社華盛頓21日電)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今天以6比3投票推翻美國上訴法院裁決,裁定當警方於獄中訊問囚犯另一起犯罪事件,沒有義務主動告訴犯人他們有權保持緘默,並等待律師到場。
這起案件涉及密西根州嫌犯費爾茲(RandallFields)。警方於密西根州監獄訊問其攻擊12歲女孩的案件,且未告知他有緘默權。
由於他並未被告知美國著名的「米蘭達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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