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陸嫩妻賣淫 炒飯要付費判離
自由時報 - 2012年2月23日 上午4:33
〔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姚姓老翁不滿相差40歲中國妻子賣淫,甚至連「炒飯」都要求付費交換,憤而訴請分手,高雄地院認為姚妻從事色情行業,有違社會善良風俗,判決他勝訴。
姚翁指出,98年7月初結婚後,因年紀相差40歲,有溝通障礙外,其妻在大陸地區經營色情行業,來台目的不單純,曾與多名男性發生性行為,讓他尊嚴受辱,在左鄰右舍抬不起頭,他並多次想與妻子親熱均遭拒絕,甚至被要求
姚翁指出,98年7月初結婚後,因年紀相差40歲,有溝通障礙外,其妻在大陸地區經營色情行業,來台目的不單純,曾與多名男性發生性行為,讓他尊嚴受辱,在左鄰右舍抬不起頭,他並多次想與妻子親熱均遭拒絕,甚至被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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