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劉姍姍:聽駐美代表處建議認罪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3日 上午5:30
相關內容 放大照片 ▲劉姍姍22日前住台北地檢署應訊,面對媒體詢問是否對不起國人,她表示已發出聲明道歉,至於是否有虐傭情事,她堅決否認。(姚志平攝)
中國時報【陳志賢╱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昨天傳喚前駐美堪薩斯市辦事處長劉姍姍到案。據了解,劉女否認虐傭、沒有剋扣薪水及貪汙,強調她是在律師及駐美代表處法律顧問的建議下,才同意認罪協商,因此認罪協商不代表她有犯罪,訊後請回。
經過三個半小時的庭訊,劉姍姍步出地檢署面對媒體追問是否對不起國人?她說,她已發出聲明向國人致歉,強調沒有虐傭。
劉的律師洪文浚則說,劉姍姍之所以認罪,是與代表處討論後的決定,本案政治的意涵大於法律的考量,美方的指控與事實有出入。
劉姍姍被控在美涉及外傭合約詐欺案,日前被美國驅逐出境。有民眾認為劉女剋扣外傭薪水,涉嫌侵占公有財物罪,向北檢告發,檢方以他字案,將劉列為貪瀆被告。
劉女在美拘留期間,檢方透過外
▼5則網友回應▼
  • 艾略特  •  2日11小時前
    認罪協商不代表有罪?好個爛理由!
    拿錢也不算貪污,是政治考量!
    殺人也不是犯法,也是政治考量!
    好個天龍國裡的天龍人!
  • 安仔  •  台北, 臺灣  •  2日10小時前
    果然,撐到回台灣就消遙了,繼續領台巴子付的高薪
  • 掃地的  •  台中市, 臺灣  •  2日10小時前
    好一個**不得已**! 國家的臉都被妳丟盡了!!
    這年頭好像只要錄影帶沒有出現之前就沒有人肯說實話......................@@
    更可惡的是那一堆包庇的官僚.....................
  • 紅豆殺牛奶忙敲  •  台北, 臺灣  •  2日8小時前
    那在美國認罪是做偽證了~~~~~~~~犯了偽證罪
  • French Fries  •  台北, 臺灣  •  2日10小時前
    「劉女否認虐傭、沒有剋扣薪水及貪汙,強調她是在律師及駐美代表處法律顧問的建議下,才同意認罪協商,因此認罪協商不代表她有犯罪」........................................認罪協商不代表她有犯罪???..................................................這世界是瘋了嗎...................................知恥近乎勇..........................................劉女士如此言論可謂毫無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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