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嫖客不願再配合作證 娼嫖皆罰後 取締績效劇減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4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簡光義╱台中報導】
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為娼嫖皆罰,自從去年十一月六日實施以來,雖然嫖客有所顧忌而致情色市場業績萎縮下滑,但因嫖客不願再配合作證,造成取締技術上的困難,台中市三個半月來,僅查獲廿名嫖客,不到歷年同期的十分之一。
前天副教授嫖妓案,是在梁姓婦人經營的應召站被查獲,且已營業近八個月,警方接獲檢舉,早已嚴密監控,同時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就等嫖客進入房間性交易時破門逮人,這才能「人贓俱獲」讓雙方無法狡辯;本案也只能說副教授倒楣被逮,否則雙方否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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