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與苗華斌通姦10次 按摩館櫃姐判6個月
ETtoday - 2012年2月24日 上午10:50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按摩館櫃姐劉韋欣外遇生女案,台北地院23日依通姦罪判劉女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苗華斌開庭時曾表示,3年前他和孫正華吵架,心情不好,去劉女住處聊天而發生關係,3個月內至少發生10次以上性關係;但劉韋欣只承認與苗發生2次性關係,而且從不知道對方有老婆,第一次是在她意識「不清醒」情況下被霸王硬上弓,第二次是遭苗強迫。
法官勘驗劉女的手機簡訊資料後,採信苗華斌的證詞,認定劉
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與按摩館櫃姐劉韋欣外遇生女案,台北地院23日依通姦罪判劉女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苗華斌開庭時曾表示,3年前他和孫正華吵架,心情不好,去劉女住處聊天而發生關係,3個月內至少發生10次以上性關係;但劉韋欣只承認與苗發生2次性關係,而且從不知道對方有老婆,第一次是在她意識「不清醒」情況下被霸王硬上弓,第二次是遭苗強迫。
法官勘驗劉女的手機簡訊資料後,採信苗華斌的證詞,認定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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