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台日無司法引渡互助 台灣人在日犯案 須在日審判服刑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8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黃菁菁、 蕭承訓╱綜合報導】
台灣留日女學生在日本遇害,涉嫌的可能是台籍男學生。我駐日副代表陳調和七日傍晚表示,這名男學生若確定在日本犯案,在日本落網,實務上仍要尊重日本的司法管轄權,接受日本警方和檢察廳的調查以及日本法院的裁判。
日本警察相關人士表示,即使是台灣人在日本殺人,基本上,司法上仍等同於日本人在日本國內犯案一樣處理。若被逮捕,將被拘留十天或廿天,接著等待檢察單位判斷到底起訴或不起訴。不過,犯下殺人罪的情形當然會被起訴。
嫌犯被起訴的話,就要送法院審判,經過很長的審理時間之後接受宣判。日本是三審制,若有不服法官宣判內容,可以依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的順序上訴。嫌犯在被確定刑
▼10則網友回應▼
  • 呆子 14小時前
    so~殺兩人而已~在日本還不至於判死刑 = 讓兇手賺到
    但~~在台灣~~~兇手會賺更大~
  • 娃娃 13小時前
    太好了!就在日本判刑吧~回台灣判太輕了
    在日本關到死!!
  • 2012剩一年 14小時前
    日本是絞刑喔~
  • 小紹紹 8小時前
    該死的畜生...
  • WS 13小時前
    看了光市母子殺害案件
    就知道日本也有白目人權團體跟辯護律師的
  • 4小時前
    水啦!台灣法官只會摸摸頭~說關2.3年就讓你回家~
  • 榕ㄟ 16小時前
    最好別引渡..一引渡回台隨便就減刑光了...隨便關個幾年又出來殺人...不如就在日本被槍斃好了!!!
  • dani 7小時前
    送去中國判刑吧
  • 大家新年快樂 12小時前
    希望台灣和大陸也不要簽司法引渡互助
    讓在中國的詐騙集團在中國坐牢
  • QQ 13小時前
    如果在日本可以判到死刑就在日本審判吧
    在台灣就算判到幾千年最後還是合併執行20年
    再假釋什麼的可能10幾年就出來了
    在台灣人命不值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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