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政治新聞-大陸商務多次入出境 條件放寬
中央社 - 2012年1月16日 下午1:18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16日電)移民署今天表示,將放寬大陸地區商務人士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條件,預估新制實施後,取得多次入出境許可證人數,將較現行增加2倍,可強化兩岸企業商務人士互訪,促進合作商機。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為方便有多次入出台灣地區需要的大陸地區商務人士取得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行政院已於今年1月12日核定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14條規定有關邀請單位或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條件。
移民署官員說,邀請單位原規定年度營業額須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修正放寬為5000萬元;另受邀
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表示,為方便有多次入出台灣地區需要的大陸地區商務人士取得多次入出境許可證,行政院已於今年1月12日核定放寬「大陸地區人民來台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第14條規定有關邀請單位或大陸地區人民得申請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條件。
移民署官員說,邀請單位原規定年度營業額須達新台幣1億元以上,修正放寬為5000萬元;另受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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