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受害者和受害者家屬應該要對肇事者提出民事賠償告訴。
死者2萬 ...... 人命什麼時候變得這樣賤價了阿?! ~ 那家砂石車公司 要負最大責任 那個司機也是一樣 ~~ 犯錯還不知恥!!!
跟桃園縣政府有啥關係? 台鐵也沒有問題阿 錯是錯在肇事者闖平交道吧
桃縣官員若出事.死者比照辦理2萬塊處理嗎?
2萬快買一副棺材也不夠啊!一條人命只值2萬.桃縣首長會不會太扯啊!踹共!
每日新聞摘要&網友評論分享
talk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