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公車伸鹹豬手 狼辯誤認老友
中央社 - 2012年1月15日 下午2:38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5日電)林姓男子搭公車時涉嫌以筆電包掩飾鹹豬手,偷摸一名女大生大腿,案發後否認伸狼爪,辯稱誤認女子是國中同學,才拿包包碰她;板橋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林男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25歲的林男去年10月間搭乘客運時,見一名女大生外型嬌小可愛,色慾薰心,刻意坐到女大生隔壁緊靠女子。
林男先持手上的筆電包碰撞女子大腿外側,見女子沒搭理,再用筆電包擋住手,沿著女子大腿內側撫摸,還順勢摸到下體,逞慾後隨即按鈴準備下車。
女
檢警調查指出,25歲的林男去年10月間搭乘客運時,見一名女大生外型嬌小可愛,色慾薰心,刻意坐到女大生隔壁緊靠女子。
林男先持手上的筆電包碰撞女子大腿外側,見女子沒搭理,再用筆電包擋住手,沿著女子大腿內側撫摸,還順勢摸到下體,逞慾後隨即按鈴準備下車。
女
▼5則網友回應▼
-
-
-
-
-
凱棋 張 •
有誰遇到好久不見的國中舊情人時,會連噓寒問暖都不用的就把手伸到大腿內側撫摸?
欺侮小女生的變態就是了,還狡辯硬凹誤認為連情人都算不上的國中同學....
怎麼有再犯意圖的變態都是這種德行?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