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公車伸鹹豬手 狼辯誤認老友

中央社 - 2012年1月15日 下午2:38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5日電)林姓男子搭公車時涉嫌以筆電包掩飾鹹豬手,偷摸一名女大生大腿,案發後否認伸狼爪,辯稱誤認女子是國中同學,才拿包包碰她;板橋地檢署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將林男起訴。
檢警調查指出,25歲的林男去年10月間搭乘客運時,見一名女大生外型嬌小可愛,色慾薰心,刻意坐到女大生隔壁緊靠女子。
林男先持手上的筆電包碰撞女子大腿外側,見女子沒搭理,再用筆電包擋住手,沿著女子大腿內側撫摸,還順勢摸到下體,逞慾後隨即按鈴準備下車。
▼5則網友回應▼
  • 哇哩勒  •  2日0小時前
    手和小雞雞都切了
    然後互相調位置縫合@@
  • 新年新氣象  •  1日19小時前
    跟召妓男家庭一樣會硬拗
    明明自己做錯, 還會到處牽拖
    這種沒有悔意的人, 如果能關到死, 就讓社會少了一個禍害
  • 嘉德  •  1日9小時前
    原來偶遇國中同學不是相互寒喧,而是要摸大腿內側,以表親密,真是長了見識。
  • 點我體驗真正在家工作  •  1日11小時前
    即按鈴準備下車。
    女子因害怕不敢出聲求救,但眼見林男欲在自己
  • 凱棋 張  •  1日23小時前
    有誰遇到好久不見的國中舊情人時,會連噓寒問暖都不用的就把手伸到大腿內側撫摸?
    欺侮小女生的變態就是了,還狡辯硬凹誤認為連情人都算不上的國中同學....
    怎麼有再犯意圖的變態都是這種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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