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夫身障兒念書 貧婦獲准消卡債

中央社 - 2012年1月15日 下午10:46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5日電)台北市低收入戶施姓婦人,因要獨立撫養身障丈夫與還在念書的兒子,刷卡維生欠下百萬元卡債,聲請免責。 台北地院認為施女維持生活所需刷卡,不算奢侈浪費,裁定不用清償。
施姓女子是低收入戶,每月收入靠打零工維生,還必須獨立撫養失業、身心障礙的丈夫,與一名還在念書的兒子,一肩扛起家計,因而刷信用卡支付生活費用,債務累計達新台幣上百萬元,成為卡債族。
施女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免責;債權銀行團反駁指出,債務人在每月僅有微薄的收入下,還持
▼5則網友回應▼
  • romeo  •  1日17小時前
    全部免責實在不合理,不過銀行也有責任,為了業績不謹慎把關,當初銀行內部簽核的人員才是最該對銀行負責的人吧。
  • 連『秘密』作者都在經營的居家網路創業!  •  1日21小時前
    就某方面而言,這樣對其它一樣有卡債問題的人來講是不公平的,
    再來對於借錢且又有還錢且又有利息的,又更不公平了~~
    我個人覺得應該是輔導就業,讓他有能力清償債務才是正確的
    自己賺的一元,自己花的心安理得!!!
  • hsia78  •  1日19小時前
    借錢不用還 應該不是一個良好的判例吧...如果為了懲戒銀行誘導民眾刷卡, 可以將欠款中 由利息所產生的部分刪除, 但是如果連本金也不歸還 那不是變相的教唆低收入戶 去跟銀行"借"不用歸還的錢嗎? 案例中的那位婦人 難道在刷卡的同時 不知道她是沒有能力還款的嗎? 如果明知不能 卻 又抱著"免責"的心態去借錢 那與"騙錢"又有何分別? 如果全世界的法官 都按照這種方式判決 而讓更多的民眾欠錢不用還 那銀行的壞帳將會大幅增加 甚至有可能面臨再次的金融風暴 最終也會導致全球經濟衰退....受害的範圍 將會波及到更多辛苦工作的無辜平民百姓...
  • hsia78  •  1日18小時前
    很多人提到 "那銀行為什麼一開始要發卡給低收入戶 銀行審核不嚴 所以活該"
    這種論點 在未經過確認前 其實不應該妄下判斷的...當初該婦人申請信用卡時 是否已經被列為"低收入戶" & "其先生是否已經是身障人士" 在文中 都並沒有提到...而且 如果我沒記錯 審核的項目中 也不會問到申請人配偶是否為"身障人士"吧? (因為這可能又會牽扯到歧視等相關法規)...
    因此 銀行用來做為審核判斷的資料 本來就不可能是非常詳細的..更不可能對未來可能發生的事情 做事先的預知判斷 (例如 申請人日後失業) ...全部責任都要歸罪於銀行 實在也說不過去吧? 畢竟 持卡人才是最清楚自己的經濟情況的
    借錢卻不打算還錢的人 他們的道德觀與價值觀 都是有一定程度上的問題...如果她有責任心 她應該是先去跟銀行談債務重組 分期償還等方案 而不是要求法院 用免責的條款來豁免她的全數債務!
  • 阿傑  •  1日20小時前
    我還是覺得借錢還錢天經地義...就算你還不起,你應該盡力還款,比如有多少還多少,法官今天判了免責不用還錢,我認為不符合公平正義,那位婦人當時在刷卡購物時,她的想法是甚麼,應該也是想的先刷在說,能不能還以後再說,當銀行發卡給你時,你當下想的應該是如我刷卡到超出我的能力範圍時,我是否應該停止,但那婦人顯然沒有停止,..我覺得法官應該是想給銀行一個警惕,但這種判例會給有心人更多的藉口,我想這已經紐曲社會的價值觀了,此風不可長...你有一分錢就用一分錢當你多用了一分錢時,你應該盡力去填補你那多花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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