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購年貨求保障 認明品名和產地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1月16日 下午2:47
中國時報【邱俐穎╱台北報導】
再過幾天就是農曆春節,年貨大街也慢慢湧現採購人潮,金針、香菇、蝦米、瓜子、花生、糖果等年節食品。無論南北貨雜貨店或是大賣場皆以散裝居多,要如何挑選才能吃得有保障?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要認明「品名」及「原產地」。
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科長簡希文指出,食品產品標示會因包裝不同而有差異,若是完整包裝的食品,外包裝上應標示有品名、內容物的名稱、重量、有效日期、食品添加物、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營養標示等相關資訊。
若是散裝食品,九十九年起,衛生署也規定,凡領有公司或商業登記業者販售的散裝食品,除現場烹飪的即食熟食及現場烘焙產品外,也都須清楚且誠實標示「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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