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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還敢放保險箱丫~一點都不保險丫
最近這種案件也太多了,是不是保管程序要改一改,畢竟銀行確實有2把鑰匙,也收了人家的錢,就應該做到沒有疑慮
雙方說法都很扯
我覺得保險箱.應該報值.以東西的價值來收租金.存放東西照像還要名細造冊.. 否則有的放20-30年..裡面放什麼東西也真的會忘記...彼此又無憑證..會各說各話 法官也無法可判...
說真的~我要是開銀行也不會賠耶~~ 如果這樣就賠~~日後動不動就有人講我的什麼東西不見等等的。那開玩笑 放什麼東西銀行本身無法過問也無法去清點~~ 看來這樣只能各講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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