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病患翻車死亡 救護車司機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1月20日 下午5:28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0日電)桃園縣救護車司機鍾正鏞載病患時,遭小貨車側面擦撞而翻車,導致病患心肌梗塞死亡。最高法院日前認定鍾應注意側向來車,不適用信賴原則,依過失致死罪判鍾4個月定讞。
判決書指出,桃聯救護車司機鍾正鏞在民國96年間,載詹姓病患前往林口長庚醫院治療,沿途開啟鳴笛警報器與警示燈,行經桃園縣龜山鄉華亞二路、文化二路交岔路口時,遭小貨車駕駛宋金樹撞擊。
救護車遭撞擊後翻車,詹姓病患的固定擔架跟著翻覆,詹患急
▼5則網友回應▼
  • 義欽  •  23小時前
    免費了解網路創業!!~~~點我點我~~
  • 承融  •  1日6小時前
    那這樣救護車誰敢開阿
  • kevin  •  1日12小時前
    台灣的法律是這樣:開著大卡車的人遵守交通規則撞到違規左轉得機車 騎士死亡 司機被判過失致死
    把人殺死了只判無期徒刑 把人打死了才判15年.....!!!!! 把人家的祖宗18代都殺了才會有死刑
  • ╰§╮保玉╭§╯  •  1日14小時前
    這什麼法律
    被撞還要判刑
    以後誰敢開救護車 (腦殘)
  • 天才  •  1日9小時前
    混帳!!
    哪天就不要那位法官認識的人被載到,救護車卻慢慢開,就因此來不及就醫...
    因為被撞到有罪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talknews 的頭像
    talknews

    每日新聞摘要&網友評論分享

    talknew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