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地方新聞-暴力運將滋事 過失致死判刑
中央社 - 2012年2月3日 下午2:31
(中央社記者邱俊欽桃園縣3日電)一名姜姓司機四處街頭滋事,強逼其他車輛停車,導致車輛駕駛失速撞死路人,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1年。全案得上訴。
地院表示,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判刑入獄的35歲姜姓計程車司機,出獄後仍不知悔改,日前開車行經桃園縣平鎮市時,未注意安全距離與李姓男子所駕駛的自小客車差點發生擦撞,因心有不甘,一路尾隨對方,並沿路閃遠光燈,強逼男子下車。
李姓男子因緊張擦撞安全島,並失速撞死另一名路人。姜姓司機仍不罷手,強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