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捷運站插座 民眾擅用遭起訴
民視 - 2012年2月11日 上午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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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照片捷運站插座 民眾擅用遭起訴
一名40歲的王姓男子在台北捷運淡水站的北邊穿堂,擅自將手機充電器插入牆上插座充電,被巡邏警員發現以竊盜罪移送法辦,捷運公司表示,因為擔心電路會影響捷運站的運作,所以在插座外都有貼出「未經許可、請勿插電」的標示,但很多民眾卻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法的。
看似沒什麼大不了的動作,卻可能被判定為小偷,一名40歲的王姓男子,去年在台北捷運站淡水站的北邊穿堂,擅自將手機
一名40歲的王姓男子在台北捷運淡水站的北邊穿堂,擅自將手機充電器插入牆上插座充電,被巡邏警員發現以竊盜罪移送法辦,捷運公司表示,因為擔心電路會影響捷運站的運作,所以在插座外都有貼出「未經許可、請勿插電」的標示,但很多民眾卻不知道,這個行為是違法的。
看似沒什麼大不了的動作,卻可能被判定為小偷,一名40歲的王姓男子,去年在台北捷運站淡水站的北邊穿堂,擅自將手機
▼5則網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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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 • 高雄市, 臺灣 • 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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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don • Los Angeles, United States •
"公共廁所不能沖水也不能洗手,可能會涉及竊盜罪~充電不行洗手就可以???"
公廁水龍頭可沒貼標示"未經許可、請勿洗手"。馬杯杯你別胡塗了。
另外,若用寶特瓶裝水回家使用,的確涉及竊盜。
那位用插頭的仁兄明知有標示依然使用插座,事後辯不知情,真是忝不知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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