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社會新聞-Makiyo遭起訴 求刑4年

台灣新生報 - 2012年2月11日 上午12:04
【中央社台北十日電)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Makiyo與日籍友人友寄隆輝涉嫌毆傷運將案,今天偵結。檢察官依重傷害罪嫌將Makiyo及友寄起訴,並分別對兩人具體求處四年、六年徒刑。
至於藝人湘瑩、丫子涉及偽證罪部分,檢方並未在這波起訴,將另案偵辦。
全案發生於二日晚間。Makiyo、友寄隆輝、湘瑩、丫子當晚酒後搭乘林姓司機的計程車,雙方發生爭執,Makiyo下車踹車門,友寄痛毆林
▼5則網友回應▼
  • 大哭呆  •  Melbourne, 澳大利亞  •  4日前
    檢座這樣處理很好看,既可達到一定威嚇效果,又符合社會期待。
    後面就要看法官怎麼處理了,這應該是比較頭痛的部分。
  •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不管幾年,Makiyo才不在乎咧
  • 九拉  •  5日前
    雖然判的不夠多,至少是今天讓人最爽的一件事。
  • 子軒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法律上就是這樣
    被害人死掉了是殺人罪,打成殘廢是重傷害,只是被打到住醫院幾天就是普通傷害而已
    被害人連住院都沒有根本沒罪
  • 阿君君  •  台北, 臺灣  •  5日前
    若為重傷害以上為公訴罪,"不能和解..若和解可爭取法官較輕量刑.這麼說的話雖然起訴是4~6年可是判的年則可能會比較輕?哇?1~2年的還有意義嗎?難怪現在友寄跟MA都還這麼嘴硬...判太輕如何告誡愛喝到爛醉如泥的傢伙們,就算喝到沒意識也是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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