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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生活綜合
認定劉男雖在深夜前往王女住處,但沒有證據可證明兩人有姦淫行為,將劉、王不起訴處分。 一般都是很難抓到事證..離婚吧...沒意義了
有!但你捉不到!氣吧!多少男女為外遇所苦!人啊!無論男女腳長在身上!愛去哪!你能怎麼辦?心已不在!情!已如此!鑽牛角尖!更容易出事!算了吧!離!分!她找她的歡愉!你找你的快樂!或許人生更海闊天空!
彼此都是已婚的孤男寡女一齊泡裸湯都不算通姦. 也可能是蓋棉被純聊天ㄚ!
他們高興就好 外人不要管太多
通姦罪是封建社會的產物,看來有些法官的觀念還是有慢慢與時俱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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