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財經新聞-社論-平議復徵證券交易所得稅

中時電子報 - 2012年2月24日 上午5:30
工商時報【本報訊】
行政院長陳冲在回答媒體詢問的時候,拋出「課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至少能有5種以上的組合方案」的說法,讓敏感的股市投資人再度熱烈討論:曾經使股市投資人賠到大錢的證所稅,是否已經被排到陳冲院長的稅改清單上?
「賦稅改革」所以在陳冲一接任院長,就成為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議題,主要是理論上的改革與實務上的需求,兩個層面的引信同時被觸發。剛剛結束的總統大選中,社會正義與貧富不均的敏感神經被不斷挑動,壓抑高漲的房價以及提高富人的納稅負擔,就成為馬政府續任後無法迴避的課題。
另外,在現實的層面上,政府財政結構過去幾年明顯惡化,即使不計算地方政府財政,再排除龐大的銀行對政府機構融資,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在今年已經突破新台幣5兆元,比馬總統上任前的2007年暴增1兆3千億元。而政府歲入明顯不足,2010年中央政府舉債金額超過4,797億元,今年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雖然已經努力縮減赤字,卻還要再新增2,300億元債務。政府必須增加稅收,否則無法扭轉惡化的財政收支。
既然加稅無法避免,具有富人稅色彩的證券交易所得稅,自然成為大家討論的焦點。最重要的原因是,復徵證所稅具有滿足「公平正義」的戰略制高點。
目前所得稅的課稅來源,共有十項所得項目,包括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及權利金所得、自力耕作及漁牧林礦所得、財產交易所得、競技競賽以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付、退職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也就是說,所得稅計算的基礎囊括了主要的收入來源,而證券資本利得稅這個堪稱重要的所得來源,竟然沒有列入課稅所得基礎之中,成了一個非常顯眼的賦稅漏洞。
但是,證所稅卻同時是最可能動搖政權的敏感議題。股市投資是台灣家庭的全民運動,復徵證所稅代表著向所有的選民加稅。目前所得稅法第4-1條規定,「自中華民國79年1月1日起,證券交易所得停止課徵所得稅,證券交易虧損亦不得自所得額中扣除。」這「停止課徵」四個字,可以說是斑斑血淚,曾經賠上官員的烏紗帽,也賠上股民數百億元的資產。證所稅堪稱是中華民國最敏感、最容易引起支持者與反對者高度情緒對立的政策議題。
因此,陳揆以及財政部長劉憶如所面臨的挑戰,就是如何在「公平正義」、「資本市場繁榮」、「增加稅收」以及「政權安定」這四個面向上,尋求平衡點。這必須要有高超的政治手法,也必須要有強
▼3則網友回應▼
  • 阿傑  •  台北, 臺灣  •  14小時前
    "對於一年交易金額在100億韓元以下的投資人施行不予課稅的最低門檻制度"這等於是給外資投信法人課稅!!非常支持!!
  • 為自己找出路  •  台北, 臺灣  •  19小時前
    點我點我
  • 無盡  •  1日3小時前
    每筆交易千分之3的證券交易稅率,遠高於主要國家證券交易稅的一般水準
    自然人交易應千分之1證券交易稅,淨利超過1百萬再照個人綜所稅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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